47.004:遗弃、无人看管和未经授权的车辆

状态:

根据政策01.001批准临时使用

有效:

2025年5月27日

认可:

Tia Hysell |运输与物流执行董事

批准:

洛里·斯图尔特·冈萨雷斯b|总裁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1. 目的

    本政策为大学财产上的遗弃、无人看管或未经授权的车辆的识别、牵引、搬迁、固定、移除和处置制定了指导方针。 此政策旨在促进校园停车资源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定义

    拖车:由第三方供应商将车辆从大学财产转移到校外扣押设施。

    搬迁:根据大学的要求,通过拖车服务将车辆从一个地点移动到另一个大学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上。

    固定:在车辆车轮或挡风玻璃上放置装置以防止移动,通常称为“启动”。

    弃置车辆:任何符合《经修订守则》第4513.63条所列的弃置垃圾汽车标准的车辆。

    无人值守车辆:任何怠速或停放的车辆,无论其持续时间如何,都会造成阻碍或对安全或环境造成危害。

    违例车辆:车辆如有下列情况,可被视为违例车辆:

    1. 缺乏有效的车牌和登记。
    2. 阻断通往消防通道、消防栓、道路、车道、装载区、垃圾箱、服务区、建筑物/行人入口/出口、人行横道、人行道或其他车辆的通道。
    3. 显示被吊销、更改或被盗的停车许可证。
    4. 在没有适当凭证的情况下占用可访问或保留的空间。
    5. 违反张贴的标志、路障或在封闭的地段/空间内停车。
    6. 未经事先许可或持有有效的大学许可证,在同一地点停留超过72小时。
    7. 有三次或三次以上未付的违章停车超过十天未付。
  3. 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任何个人或组织在大学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上停放车辆。 它适用于所有机动车辆,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卡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和踏板车,这些车辆被视为按照修订法典第4513.63条的定义被遗弃,或无人看管、未经授权或违反大学停车规定。 该政策全年执行。

  4. 车辆牵引,搬迁和固定程序

    如果发现违反此政策,车辆可能会被拖走,重新安置或固定。 执法行动由获授权的大学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大学程序执行。

    1. 程序
      1. 识别

        授权的大学人员将确认车辆是否符合拖曳,重新安置或固定的条件。

    2. 通知
      1. 将在车辆上放置物理引用。
      2. 如果车主在运输和停车服务(TPS)登记,并有有效的电子邮件存档,将发送电子通知。
      3. 执法前将拍摄车辆照片,记录车辆状况和违规情况。
      4. 对于固定车辆,将在挡风玻璃上张贴通知,说明原因,搬迁说明和付款细节。
    3. 执行
      1. 拖曳:车辆将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拖到场外扣押设施。
      2. 搬迁:车辆将由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授权大学人员的指导下搬迁到校园内的另一个位置。
      3. 固定:将固定装置牢固地固定在车辆上,并在车窗上贴上警告告示。
    4. 复苏
      1. 拖曳:车主必须支付所有未付的罚款、拖曳费和仓储费来收回车辆。
      2. 搬迁和固定:
        1. 必须支付所有罚款和适用费用才能释放车辆。
        2. 篡改固定装置可能会导致刑事指控。
        3. 超过十天无人认领的车辆,可指定为无人认领,予以处置或转让。
    5. 处理/转移
      1. 在处理或转让无人认领的车辆之前,大学将尽合理努力识别并使用车辆登记或VIN通知最后已知的车主。 如果找到已确认的车主,将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允许其在30天内认领车辆。
      2. 如果无人认领,大学可以通过适用的州程序启动所有权获取。 与通知和标题过程相关的所有文件将由大学保留。
      3. 车辆一旦获得所有权,可以公开拍卖,通过批准的大学和剩余程序转让或根据环境和法律要求报废。
      4. 所有权、处置方法和收入的记录将按照大学政策和州法律进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