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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生物学博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学位论文委员会指导学生的课程和要求,进行综合考试,批准学位论文的研究计划,并进行博士学位论文的批准考试。

该委员会将由学生的导师担任主席,必须至少有四名终身教职员工,至少两名来自植物生物学和一名艺术与科学学院的研究生代表。

  • 研究生院代表不能是环境与植物生物系的教员,必须由文理学院院长批准。
  • 姓名必须提交给研究生主席批准(论文委员会和教师代表信息CAS#5 [PDF]),并提交给艺术与科学学院院长。

论文的建议

论文提案必须描述一个全面的,多研究的研究项目。

学生必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与论文委员会会面,讨论提案。

  • 这个会议应该,但不一定是正式的提案批准会议。
  • 本次会议的目的是确定研究方向和进展,并对提案的改进提出建设性的批评和建议。

论文委员会必须通过签署PBIO提案答辩表一致批准研究计划。该表格应与提案的硬拷贝一起提交给研究生主席。

如果研究项目发生实质性变化(即假设或实验设计),学生必须提交更新的提案并寻求委员会的批准。

经批准的提案将使学生有资格参加综合考试。

博士论文

学生应每学期与每个委员会成员会面一次,听取非正式的进度报告。

  • 委员会必须有权在提交出版前对章节进行审查。评审周期为四(4)周。

论文必须使用论文和论文服务(TAD)提供的格式,使用TAD提供的模板。

博士论文须在考试前至少两周(即14天)提交给委员会。委员会必须批准考试日期。

论文将在正式的公开演讲(如PBIO研讨会)中进行口头辩护。公开陈述结束后,委员会将进行闭门答辩,彻底评估研究质量。在这个时候,委员会将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以改善不满意的部分。

  • 对于植物生物学博士生来说,这个公开演讲答辩可以是学生的第四份PBIO 6970。
  • 学生应从部门网站获取研究生研讨会/期末研讨会评论表副本,并将其分发给他或她的委员会。

口头答辩必须获得一致通过,并向研究生主席提交一份委员会签署的CAS#8论文口头答辩报告[PDF]。

  • 如果学生只有两次通过,委员会、指导老师和学生应该共同努力,通过修改或额外的工作来满足反对意见。
  • 如果学生获得少于两次的及格,将提交论文考试报告(表明学生不及格),并将该学生从研究生课程中开除。

最终论文的PDF将与CAS#8一起提交给TAD